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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行业10月实施的政策标准汇总

来源: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表日期:2015-10-15浏览量: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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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篇

★ 公共建筑设计节能水平迎来全面提升新机遇
今年2月,新版本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批准发布,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同时废止。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是建筑节能领域的重要标准规范之一,即将开始实施的新标准首次实现了建筑节能专业领域的全覆盖,这些专业领域涵盖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可再生能源应用。新标准还建立了涵盖八种主要公共建筑类型及系统形式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及数据库,为节能指标的分析计算提供了基础。


★ 空气能热水器新能效标准契合绿色建筑发展主流
构建绿色住房建筑,家装总是绕不开的话题。在绿色建筑新标准获批后,与住房建筑相关的产业也纷纷摩拳擦掌,意欲在新政策推出衍生出来的庞大市场中分得一杯羹。而既节能环保,又与住房密切相关的空气能热泵采暖,则迎来了全所未有的发展新契机。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公告,从10月1日起,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吸油烟机、空气能热水器等几大品类家电的新能效标准将实施。
为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建筑新标准将评价体系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节能”指标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评价中所占的权重最高,这凸显节能在绿色建筑中的重要性。而热泵地暖采用清洁能源空气能供暖,是我国当前最节能环保的新兴采暖方式,无疑是绿色住房建筑的最佳选择。绿色建筑凭借新标准的出台,让热泵采暖无形中成为“申绿”的关键,这将给空气能行业带来无限市场。
地方篇
★ 新疆民用建筑供热要求更节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人民政府令第1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新疆新建建筑应当达到总能耗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节能标准,其中居住建筑应当达到总能耗减少百分之六十五以上的节能标准。新建建筑的供热系统应当安装供热热网、换热站和热用户温度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并按照用热量收取热费。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 山东出台首个执行建筑节能75%高标准

据了解,今年8月初,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从墙体结构、采暖设备等方面均有调整,新变化不仅要求从建筑材料上节能,从配套设施安装上也做到低碳环保,要求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将比国家《民用建筑通用设计规范(1980-1981)》采暖能耗降低75%,这标志着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标准的省份。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贵州民用建筑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今年8月,《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通过表决,将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提出,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根据“条例”,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资源,用于建筑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且建设单位应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的技术要求,并按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标准组织验收。而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绿色建筑标识。

★ 四川成都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再生利用

今年8月底,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转型升级与精细化管理战略,成都市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再生利用。届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将实行现场资源化处置。规定施行范围内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将采用现场资源化处置、就地利用,从而实现“零排放”;对于不具备现场处置条件的,需依法运往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者政府设置的资源化临时处置点,集中处置、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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